公共基础课程学期平时成绩评定标准(40分)
一、出勤(25分)————病事假4次可视为缺席1次,特殊情况应由学生提交申请,且所在系部主任、班主任签字、任课教师及公教部主任签字确认方可免除累计。
1、出勤率≥95%,评定为25分
2、出勤率≥90%—95%,评定为23-25分
3、出勤率≥85%—90%,评定为21-23分
4、出勤率≥80%—85%,评定为19-21分
5、出勤率≥75%—80%,评定为17-19分
6、出勤率≥70%—75%,评定为15-17分
7、出勤率≥65%—70%,评定为13-15分
8、出勤率≥60%—65%,评定为11-13分
9、出勤率≥50%—60%,评定为9-11分
10、出勤率≥40%—50%,评定为6-9分
11、出勤率≤40%,评定为0-6分
二、作业及教师安排的相关课程任务(10分)
1、完成率≥90%,评定为10分
2、完成率≥80%-90%,评定为8-10分
3、完成率≥70%-80%,评定为6-8分
4、完成率≥60%-70%,评定为4-6分
5、完成率≥50%-60%,评定为2-4分
6、完成率≤50%,,评定为0-2分
注:各课程作业要求标准不同--------语、数 、外等每学期应不低于5次/课程,体艺类不低于2次,作业形式以纸质书写类为主,同时可含课后任务、设计、演练、相关制作等形式。
三、课堂表现,相关竞赛、比赛等活动等参与度(5分)
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生课堂表现,如扰乱秩序、不服安排或师生互动积极,踊跃参加竞赛、课程活动等情况,对学生评分。
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公共教学部
2016年4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