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关于组织学习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2-04-25

各职能部门:

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:“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,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。”中华文明之所以能成为世界唯一没有中断的古文明,我国之所以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,就得益于各民族能够使用通用语言文字,不断深化交往交流交融。按照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要求,教务处组织相关学习活动:

一、 活动时间

2022 年 4 月 25 日至 2022 年 4月 28日

二、活动内容

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增进各民族的交流、融合和共同繁荣,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,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。请积极组织本学院、部门教师学习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云南省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
三、活动方式

组织本部门、本学院教师集体学习

四、活动要求

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,结合实际工作,为推动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,做到人人都讲普通话,人人都写规范字,提高学校的文明程度,提升学校的美誉度做出应有的贡献

请各部门、各学院开展活动情况请于 2022 年 4 月 2817:00前报教务处图书馆张书怡老师处。

电子版发送:632588852@qq.com

 

附件: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

教务处图书馆

    2022年4月25日 

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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